强化 “832平台” 运营服务、电子招投标 产品销售 等方面 的 工作 跟踪评估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2)
(一)加强供应商动态管理。脱贫县县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加强供应商和产品动态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供应商在“832平台”所售产品质量、售价、产地真实性、销量等方面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2022年11月17日
(一)供应商申请。供应商通过“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管理系统(gy.fupin832.com,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入驻申请,按要求填写市场主体信息、产品信息。
(二)加强价格、质量监测和用户评价管理。“832平台”依法制定并公开平台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建立完善价格监测、质量监督和用户评价机制,对存在价格虚高、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的供应商采取约谈、下架产品等措施,并向有关县级部门报告。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四、加强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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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申请条件。供应商在“832平台”所售农副产品应出产自脱贫县,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本地区脱贫群众增收带动作用明显。优先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取得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产品、脱贫县特色产业规划确定的主导产业相关产品。
(三)强化宣传引导。总结宣传各地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成效,加大产销对接力度,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积极性。鼓励承担帮扶任务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消费帮扶工作成效评价。 三、供应商管理与服务
财办库〔2022〕273号
(三)提升平台服务能力。“832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要求,制定完善交易规则,编制用户操作手册,免费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展示、网上交易、物流跟踪等服务。丰富农副产品展示维度,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脱贫县特色产业规划确定的主导产业相关产品优先展示。围绕供应商需求,拓展运营培训、包装设计、仓储物流、品牌推广等市场化增值服务,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升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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