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采乡村振兴馆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8)
二是碧水保卫战不断深入。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257亿元,支持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深入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以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主,积极创新多元化补偿方式。扩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范围,将安徽亳州等12个地方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上半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7.8%,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1.0%,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三是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不断深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对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激励,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有力保障。
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原则,压实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责任,省级财政部门对建制县财政运行负主要责任,地级市对市辖区的财政运行负主要责任,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等全链条制度安排,特别是对部分财政运行紧平衡的县区,要求加强基层“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及执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可能存在的风险,将基层“三保”责任一贯到底。中央财政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始终督促地方加强预算管理,要求地方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
二是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持续强化。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3亿元,支持各地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指导地方落实阶段性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二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围绕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3个重点领域20个方面问题,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三)推动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不断增强。
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财税政策合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预算管理提质增效。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开展新出台或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增强财政重点评价质效,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健全完善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标准体系。全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已经覆盖中央本级2万多家预算单位、地方3700多个财政部门和60多万家预算单位,提升了各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全国财政运行监测中心,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自动汇聚各级财政明细数据,对基层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
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切实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民生保障,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203亿元,同比增长13.3%,31个省份收入同比均实现正增长。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93亿元,同比增长3.9%,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基本民生、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科技攻关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经营主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按照“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要求,完善优化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强化制度建设和政策引导,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预计全年可减轻经营主体负担超1.8万亿元。
(二)加力支持企业减负稳岗。
(一)助企纾困政策不断优化完善。
(一)加力提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经济财政运行监测和形势分析,密切跟踪地方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合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面提升资金支付效率,推动各项财税政策尽早落地见效。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支持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研究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持续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投后管理,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带动社会投资。加强财政、货币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预期管理,更好发挥协同效应。
一是优化完善政策制度。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分包等形式,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进一步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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